简介
斯里兰卡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是根据斯里兰卡证券交易委员会法案成立的,1987年第36号法案,1991年第26号法案,2003年第18号法案和2009年第47号。
使命:成为南亚高效和积极的资本市场监管者
任务:促进,发展和维护公平,有效,有序和透明的资本市场
目标
1.建立和维持一个有秩序和公平发行和交易证券的市场;
2.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偿还基金的运作,以保障投资者免于因任何持牌证券经纪或持牌证券经销商无能力履行其合约而引致的经济损失;
4.监管证券市场,并确保市场保持专业标准。
职权
权力和职能
1.授权法人团体作为证券交易所经营,并确保其业务妥善进行;
2.向股票经纪或股票经销商发出牌照,并确保其业务能妥善进行;
3.向管理公司发出牌照以经营单位信托,并确保该单位信托的业务能妥善进行;
4.向个人发出注册证明书,以进行作为市场中介人的业务,并确保该等业务的妥善进行;
5.向持牌证券交易所或持牌证券经纪,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持牌管理公司或单位信托的受托人或注册市场中介人给予指令;
6.向因任何持牌证券经纪或持牌证券交易商被裁定无能力履行其合约责任而蒙受金钱损失的投资者给予补偿;
7.就证券市场的发展向政府提供意见;
8.雇用为进行证监会工作所需的人员及公务员;
9.规管在持牌证券交易所上市及发行证券;
10.就持牌证券交易所,持牌证券经纪或持牌证券经销商,持牌管理公司或单位信托的受托人,注册市场中介人、上市公众公司的活动进行调查;
11.执行政府对证券市场的政策和计划;
12.对违反法令的事件进行调查;
13.对持牌证券交易所,持牌证券经纪,持牌股票经销商,持牌管理公司或单位信托受托人或注册市场中介人的活动进行检查,以确他们按照法令或规例。
监管与投诉
受监管列表:
http://www.sec.gov.lk/wp-content/uploads/List-of-regulatees-as-at-31st-December-2016.pdf
投诉:
SEC在其使命陈述中所阐述的目标是促进开发和维护一个公平,有效,有序和透明的证券市场。支持这些目标是SEC保护投资者的最终责任。证交会欢迎投资者投诉有关市场参与者的不当行为和其他不正常行为的投诉,以确保对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保护。
1. 投诉证券交易:
· 有关证券交易的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SEC。所有依据的文件和事实应附于书面投诉。
· 证券交易委员会可以根据证券法执行调查或持有查询。
2.投诉市场中介商:
填写在线投诉表格:http://www.sec.gov.lk/?page_id=65
电话 : 94 11 2143843
传真 : 94 11 2439149
电子邮箱 : mail@sec.gov.lk
地址:Level 28 and 29, East Tower, World Trade Centre, Echelon Square, Colombo 01, Sri Lanka.
斯里兰卡政府网站:http://www.gov.lk
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http://www.iosco.org
斯里兰卡司法部:http://www.attorneygeneral.gov.lk
科伦坡证券交易所:http://www.cse.lk
斯里兰卡央行:http://www.cbsl.lk
股票交易申请监管表:http://www.sec.gov.lk/wp-content/uploads/application-forms-for-stock-exchange-stock-brokerStock-dealer.pdf
股票交易申请费用:http://www.sec.gov.lk/?page_id=391
保证金提供商申请表:http://www.sec.gov.lk/wp-content/uploads/Margin-Provider-Application-Form1.pdf
保证金提供商申请费用:http://www.sec.gov.lk/?page_id=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