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que du Liban(BdL,阿拉伯语:مain,英文:Bank of Lebanon)是黎巴嫩的中央银行。它成立于1963年8月1日,并于1964年4月1日全面运作。目前由Riad Salameh领导。
该银行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发行黎巴嫩货币黎巴嫩镑。其他职责包括维持货币稳定、监管汇款以及维持银行业的稳健。银行业是黎巴嫩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100多家不同的银行,这使得BdL的作用尤为重要。它目前拥有黎巴嫩国家航空公司中东航空公司99.37%的股份。BdL也是Intra Investment Company(IIC)的主要股东,后者拥有Casino du Liban 53%的股份,使其成为全球唯一一家统治拉斯维加斯式赌博的中央银行赌场。
除了贝鲁特的主要分店外,它还在阿莱、巴尔贝克、比克法亚、朱尼耶、纳巴蒂耶、西顿、的黎波里、提尔和扎赫勒设有分店。
BANQUE DU LIBAN-角色和职能
设立、总使命、特权和与政府的协调
Banque du Liban是根据1963年8月1日颁布的《货币和信贷法典》第1号法令成立的。13513.1964年4月1日开始有效运行。
BDL是享有财务和行政自主权的合法公共实体。它不受适用于公共部门的行政和管理规则和控制的约束。它的资本完全由国家占用。
BDL依法享有发行本国货币的专有权。根据《货币与信用法》第70条的规定,BDL肩负着维护国家货币的总使命,以确保社会和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该任务包括:
-维护货币和经济稳定
-维护银行业的稳健性
-货币和金融市场的发展
-支付系统和工具的开发和监管
-汇款业务的发展和监管,包括电子转账
-开发和监管与不同金融和支付工具以及有价债券相关的清算和结算业务
法律赋予BDL以履行其使命的特权。它可以采取一切它认为适当的措施来确保汇率稳定,特别是通过买卖外币来干预外汇市场。
BDL通过调整贴现率、干预公开市场以及确定对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信贷额度来控制银行流动性。它通过设定信贷上限、将信贷用于特定目的或部门以及制定一般信贷的条款和条例,在信贷数量和类型方面对银行信贷进行监管。
BDL对银行的资产和/或贷款的准备金要求由BDL确定,并在出现不足时进行处罚。BDL可能会将对TB的投资视为准备金要求的一部分。
BDL授予在黎巴嫩设立银行、金融机构、经纪公司、货币交易商、外国银行、租赁公司和共同基金的许可证。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控制和监督这些机构。BDL与银行协会协商,发布管理银行与客户关系的通告和决议。
BDL与政府之间定期进行协调,以确保BDL的目标与政府的目标保持一致。与政府合作意味着协调财政和货币政策措施。它向政府通报可能对国民经济和货币产生负面影响的经济事项,并提出可能有利于国际收支、价格水平、公共财政的措施,并就如何促进经济增长提出建议。它还确保政府与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
Banque du Liban总部设在贝鲁特,在黎巴嫩各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Banque du Liban
Masraf Lubnan street
P.o.Box 11-5544
Beirut - Lebanon
电话号码:+961 1 750000(接线员)
手机号码:1333 后接您呼叫方的内部分机
监管机构网址:https://www.bdl.gov.lb/
BDL监管机构名单:https://www.bdl.gov.lb/pages/index/4/25/List-of-Institutions-Supervised-by-BDL.html